荆州区荆北路居民刘剑堂2017年3月9日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办事处提出不慎遗失其登记座落为荆州区荆北路居民北侧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各壹本。原《土地使用权证书》证号:荆国(2005)第10740409号,分摊面积34.0平方米;房产权号:200402613号,面积150.12平方米,用途住宅。
2017年3月13日居民李小琼向我中心出示了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申请遗失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声明以上证书并未遗失并提交了异议登记申请。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办事处
2017年3月14日
鄂公网安备 42100202000079号